6月 17, 2004

產學合作的流弊

中研院副研究員陳惠民上週在中研院舉行的「研究成果與技術轉移發表會」中提出抗癌香菸的構想後,立刻遭到反菸團體的強烈抨擊。長期投入反菸運動的董氏基金會批評該研究員發言不當、誤導大眾以為抽煙無害,其他學者也紛紛指責該研究員不應吹噓、誇大尚屬「試管內」階段的研究成果。中研院分生所研究員賴明宗在中國時報六月十二日的讀者投書中即指出,該研究員沒有把持學術嚴謹原則,缺乏充分實證,虛浮誇大,導致此荒謬事件發生,使得大多數認真專業的研究學者難堪。

但這個事件只是某個研究者發言不當、研究不嚴謹、或過度推論的個案問題嗎?陳副研究員在反菸人士的反彈下,承認自己「思慮不周」,並聲稱將改以蕃茄替代菸草作為製造抗癌蛋白的作物。在去除了「菸害」與「研究不嚴謹」這兩個干擾因素之後,我們該如何看待學術研究與商業利益之間的關係?應如何看待中研院與各公立大學坐擁國家優渥的公共資源,卻致力於將學術研究的成果轉移到生技產業的事實?產官學合作聯盟下蓬勃發展的「健康產業」是否真能增進大眾福祉?

「研究」與「招商」之間的緊密結合,並不是台灣特有的現象。作為生藥產業龍頭老大的美國,就將產學合作推行得最為徹底。早在1980年美國國會就通過法案(the Bayh-Dole Act),不僅讓接受國家補助的大學享有完全充分的私有智慧財產權,更要求學者有義務將研發的成果專利化。同一年,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包括基因體在內的生命有機體都是可被專利的對象。這兩個法案揭起了學界與產業合縱聯盟的新世紀,生醫科技大軍在世界各地展開瘋狂的專利權大戰,商業利益左右著許多生物醫學研究的取向,早已是不爭的事實。

追求利潤本是產業界天經地義的生存法則,但當大學及國家學術機構也致力於追求商業利益,這意味著研究者生產的科學知識是私有的,是具備商業價值因此需要被專利保護的,知識不再是全民共有的公共財。在這樣的商業邏輯之下,追求公共利益的學術研究不但不被鼓勵,在與產業界的利益發生衝突之時,更可能受到壓抑排擠。

大眾健康問題的社會性與公共性,往往在產學合作的生物醫學研究中消音。在這次抗癌香菸的事件中,我們看到研究者如何把菸害問題簡化為分子生物問題,只看到潛在的商機,而看不到跨國菸商的傾銷;去年爆發SARS期間,我們也看到歐美國家的生醫學者如何卯力競爭基因定序,及檢驗試劑與疫苗的研發,唯恐失去龐大商機。大眾健康的問題,轉化成深奧的生物醫學問題,由一小撮學院裡的科學菁英所把持;健康也被轉變成可販賣的商品,而不是需要保障的基本人權。

智慧財產權的保障被認為是驅動科學日新月異的主要動力,科學知識也被認為終將有助於增進人類全體福祉。但是反觀生物醫學最進步的美國,其醫療照顧產業最為市場化,和與其他歐美國家比起來,美國的貧富差距與健康不平等現象也最為嚴重;以美國為首的跨國藥廠,對非洲瘧疾的盛行不屑一顧,卻投入大筆資金開發促銷威耳剛之類的生活品質藥物。在商言商,產業界追求利潤原本無可厚非,但學術研究者如何界定自己的社會角色?

醫藥生技產業是政府推動「知識經濟」的重點之一,我們的科技政策也大力鼓吹產學合作,專利的多寡早已成為評價大學教授身價的一環。在這樣的學術環境之下,抗癌香菸風波所揭露的,不只是個研究者個人失去社會關照、社會責任的問題而已,更關乎產學合作政策潛在的利益衝突問題,值得社會大眾深思。

本文發表於中國時報時論廣場2004-6-17
作者為台大衛生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助理教授

醫療保健政策:台灣經驗

導讀與討論 江東亮:《醫療保健政策:台灣經驗》(第三版)。台北:巨流出版社,2007。 本書由臺大公衛學院前院長江東亮教授撰寫,於1999年出版,於2003年再版,再於2007年出版第三版(目前已絕版)。本書詳細介紹臺灣醫療政策的早期發展歷程,並提供豐富的歷史脈絡與統計數據,是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