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五月三日呂紹煒先生〈禁止派遣很矛盾〉一文,指出勞工團體要求政府禁用派遣勞動的矛盾。筆者有不同的看法。
其一,有關穀賤傷農、穀貴傷民的說法,將農民與消費者簡化地對立起來,在帕特爾的《糧食戰爭》一書中即清楚指出,世界糧食體系就像一只沙漏,上下兩端分別是為數眾多的生產者(農民)與消費者,溝通兩者的是大型食品企業與貿易商。細細的沙漏瓶頸,正是糧食產銷體系的權力所在,支配了產地的收購價格與市場上的銷售價格;而在規模經濟的趨勢下,自由市場只會加速沙漏瓶頸的窄化。對於生產物品或服務的勞工與消費者而言,也正是處在沙漏兩端。呂先生的二元對立論點忽略了掌控食物價格的產銷體系,也忽略了掌控勞動薪資的權力結構機制。
其二,所謂「派遣」,乃是由要派公司、派遣公司、工作者形成三角關係,工作者先與派遣公司簽訂勞雇契約,再由派遣公司派至企業(或政府單位)任職;派遣公司則與要派公司簽訂商業契約並收取服務費。企業(或政府單位)使用派遣人力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降低人力成本,並規避勞動法令規範的雇主責任。
在政府機構,派遣工作者的處境與一般約聘制工作者大不相同,後者雖不是公務人員,但仍由政府聘人單位負擔勞健保、職災保費、保障職場安全健康等雇主責任,留任者也可累積年資。而派遣工作者則與政府聘人單位全無勞雇關係,一旦發生職災或其他勞動爭議,一律與政府無關。此外,更可能因政府委託的派遣公司年年更換,而必須年年當新人。呂先生認為「政府單位若不使用派遣勞動,代表納稅人要多養非常多薪資較高、福利較好、工作又受保障的公務員」,此推論相當誤導。
其三,呂先生認為政府因為官僚特性,薪資高福利好的正職員工效率與生產力一定不會太好,納稅人將當冤大頭,因此「我們該要求政府禁止僱用派遣人力嗎?」此論點相當缺乏說服力。一個缺乏就業保障、缺乏勞動權益保障、屬於政府聘雇機構化外之民的工作者,如何能對此份工作保有歸屬感與認同感?政府行政效率的提昇的確是重要議題,但政府人力素質問題的改善,應從人才晉用、考核、汰換,以及行政管理等機制著眼。使用派遣勞動除了降低政府人事成本之外,看不出如何改善既有的人事制度問題?如何提昇政府行政效率?
在職場安全健康領域上,國際已有不少研究指出,缺乏保障的工作、缺乏民主參與、受僱者權力不對等的職場環境,乃是導致工作者職場疲勞問題的重要成因。近年來政府將彈性工作視為解決結構性失業的方案,政府部門也在節約人事支出的考量下,大量聘用彈性員工。筆者認為,政府鼓勵勞動派遣,將「人力派遣業」列為重點發展產業,甚至帶頭使用大量派遣勞工,乃是製造不穩定就業的重要推力,伴隨而來將是工作者勞動條件與職場安全健康問題的普遍惡化。
本文發表於中國時報 2010-05-06
作者為台灣大學衛生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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