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 04, 2019

一個職災傷者的經歷:營造業零工(2006/7/24訪談紀錄)


「以前作這個工作很開心,很有成就感,我常會跟我老婆講,這條路是我做的,那次颱風風港大橋也是我們搶修的。那是一種榮譽感,一種莫名其妙的驕傲感,覺得把路蓋好,讓大家很安全的走在上面,很有成就感。」「頭家本來對我很好,很有情義,給我很多機會學習,讓我負責任。我結婚時頭家的賓士車借給我用,他兒子還來幫我開車。可以幫忙頭家做工作,我覺得很快樂,也很有歸屬感,所以工作的要求我都很盡力配合。沒想到發生事情之後,他會那麼現實。有一次回公司,和他打招呼,結果他都不理我,好像不認識我了。我覺得非常難過。人怎麼會這麼無情」「做工的人,就是歹命[1]

阿榮的公司是一家相當具有規模的營造公司,雇有40幾名工人,有30幾輛怪手,7台山貓仔(推土機),有自己的拖板車和好幾輛工程車,時常包到大型公共工程。這個公司常出事情,也常聽說有人傷亡,公司有4支牌子(指公司行號登記),轉來轉去可靈活運用,這邊出事就轉到那邊。

阿榮的薪水一日1,700,有做才有工資;勞保是自己保的(以無一定雇主的身份加入職業工會,自己負擔保費),公司以16,500的月薪代他投保勞保。阿榮並與公司簽立了切結書,同意公司可代為請領其勞保給付,導致出事之後請領各種勞保給付的困難,不過在出事之前阿榮並沒有注意此事。除了勞保之外,公司也用員工的名義投保工地險、人壽險、意外險等等,但這些保險保費都是公司在繳納,保險受益人是頭家,出事之後保險公司有沒有理賠,理賠多少,阿榮完全不清楚。

阿榮現年三十來歲。在當兵之前從事水電,當完兵之後才進入這家公司。這個工作非常辛苦,除了早出晚歸,回家時全身泥巴之外,工地也時常發生意外災害,他自己也曾受傷過幾次,有一次還住院。他母親非常反對他從事這個工作。因為母親的反對,加上工作受傷而休息了一年,期間也當過汽車百貨業的店員,但薪水每月才一萬多,工作時間從早上八點到晚上九點,很不自由。後來原來公司的老闆多次來家裡大力邀請,阿榮覺得頭家很看重他,而且薪水也真的比當店員好很多。沒想到,回去工作後只做了一個多月就出事了。

出事當天(20041121)是週日,阿榮本來是要休假的,但公司說很缺人,又需要趕工,只好配合工作。那天是在台南科學園區鋪設水管,阿榮在地下溝道內作土牆,架立ㄇ型鋼條,地面上本來應該要有人監督,但因為當天人手不足,沒有人在上面監督,開怪手的又是一個新來的臨時工,結果怪手操作不當造成下方鋼條土石倒塌,阿榮當場被撞擊到臉部,牙齒斷落,被送往醫院急救。

在這家財團法人醫學中心的就醫經驗很差。阿榮的母親表示,他兒子的外傷就像綁肉粽一樣縫補起來,住院10天期間主治醫師都沒來探視,牙床牙齒手術還沒有拆線,都還不能吃東西,醫院的管理人員就來趕著就要他們辦理出院,家屬求情也沒用。

出院之後阿榮在家裡休養了78天左右,他母親發現他的臉部凹陷,仍然無法進食,於是帶他到另一家公立醫學中心就診,檢查後發現顏面骨碎裂,眼睛角膜及結膜刮傷,於是2週之後又重新接受手術。那天手術從早上8點至晚上7點半,醫師將碎骨一片片拼合起來,之後又住院住了10天。阿榮的母親說,在這家公立醫院就醫的經驗好很多,主治醫師很關心他們,每天都來探視,也主動表示若需要繼續住院可以辦理出院再住進來。兩次住院的費用都是出院前家屬打電話叫公司的人來付帳的。至於公司是否請領勞保醫療給付,阿榮和他的母親都表示不清楚。除了手術住院費用由公司代為處理之外,阿榮到現在都沒有得到任何補償,之後所有的門診治療、牙齒矯正等醫療費用都是靠健保,自費部份則自己負擔。

阿榮受傷之後除了進食與說話都有困難之外,也時常頭痛。他持續心情低落,而且常作與地震有關的惡夢,脾氣暴噪甚至有暴力傾向。20054月至精神科就診,確定診斷為「創傷後障礙症」及「重度憂鬱症」(符合DSM-IV診斷標準)。後來阿榮也發現視力逐漸減退,20059月至眼科就醫,診斷為「眼球鈍傷合併視神經病變」。

阿榮出院之後要求請公傷假,但到醫院尋求各種疾病診斷證明都不被公司接受。阿榮的母親認為,公司多少要對他的傷病以及之後的生活補貼、支助一下,但公司卻認為他的外傷已經好了,其他頭痛或心理問題都是裝的,要求他回去上班[2]。公傷期間勞保職災勞工可以用勞保職災身份就診,可免掉健保規定的部份負擔,但阿榮的公司不願意發給他「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阿榮轉問勞保局人員,被告知勞工必須提出勞資糾紛證明才能至勞保局領取「職業傷病門診單」,因此將他轉介到勞工局;但勞工局又告訴他,因為他之前已和公司簽定有公司可代為請領勞保的切結書,因此有關醫療給付問題必須由個案親自與公司協商。20056月,阿榮轉往醫學中心職業醫學科門診尋求協助[3]。職業病科醫師除了為他開立職業傷病證明之外,也曾於7月中旬轉介阿榮至台南市勞工局請求協助申請勞工急難救助金,但勞工局答覆,阿榮目前與母親、妹妹同住,尚未到達急難救助標準,而予以駁回。

2005622勞雇雙方至台南縣勞工局進行勞資協調,公司欲以20萬元和解,但阿榮不接受。20058月,公司以阿榮持續不上班為由將他解雇。同年1031日勞資雙方於台南市地方法院簡易偵查庭進行勞資協商,協商破裂後阿榮向該公司提出民事訴訟,勞工局轉介他至「法律扶助基金會」。

阿榮表示,雖然知道這種工作非常危險,但當初想說這家公司規模很大,應該比較有保障,也因為公司常包到大工程,工作比較穩定,頭家又非常器重他。他也曾拉了兩個好朋友進去,結果這兩個朋友在他出事之前都發生了職災。一個遭土石活埋,還是他幫忙搶救的,後來這個同事腳截肢了,公司也只賠他4萬元。另一個朋友職災後全身癱瘓,靠著呼吸器維生,目前在永康交流道附近一家療養院已經住了一、兩年了,到現在還在打官司,公司至今完全沒有賠償。我問,「朋友發生這種事,公司這樣對待員工,你不會覺得公司怎麼會這樣?」阿榮說,「癱瘓的那個他已經無法講話了,我也都是聽頭家這邊講的,說他們家屬就是死要錢,自己遇上了才知道公司真的是這麼惡劣」。很碰巧的是,阿榮的律師和那位癱瘓的同事的律師是同一個,這位律師發現兩個案件都是在告同一個老闆。「律師也說這個老闆真的是非常惡劣」。

阿榮家境清寒,太太已離開。母親是單親媽媽,獨立撫養4個小孩長大,阿榮是唯一的兒子。目前阿榮和母親同住在妹妹家,這個妹妹也是單親媽媽,獨立撫養一個就讀小一的女兒。全家人的生活開銷、小孩的學費、房貸、以及阿榮的醫療費用,全都依賴阿榮妹妹在賣場上班每個月兩萬多的薪水來支撐。


[1] 職災個案敘述。以下資訊摘自作者2006/7/24的訪談記錄,訪談地點為職災個案家中。
[2] 公司人員(頭家的家人)對於他至精神科取得的心理疾病診斷很不以為然,並以尖銳嘲諷的口氣對待,讓當事人及家屬受到極大的傷害。
[3] 依據200212修正發佈的「職業病診療醫師及地區教學醫院以上之醫院專科醫師領取及開具勞工保險職業病門診單作業辦法」,職業病科醫師亦可開具「職業病門診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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