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 09, 2020

防疫工作中的公民責任

201912月中國武漢甫出現肺炎疫情之初,向醫療同仁發出警訊卻被中國公安公然訓誡的李文亮醫師,因感染肺炎過世了。在當前人們對疫病蔓延高度恐慌的社會心理氛圍之下,一位醫師之死,立即引發民眾廣泛的悲憤情緒。然而這並非個案,不應僅關注在個人行為英雄與否問題,更需要關注的是,何以揭弊者言論不被保護,甚至因觸犯統治者信念或利益而被懲罰的體制結構問題,以及支撐如此體制的底層社會心理因素問題。

在中國,維權人士受到打壓,早已不是什麼新聞。專業醫療工作者無端受牽累,也不是第一次。在201711月,中國貴州省就有三位資深職業醫學醫師被公安逮捕,遭監禁了七個月才被釋放,罪名是為罹患塵肺症的礦工開立不實的疾病診斷書,之後的調查發現是礦場業主與政府單位為了利益而聯手打壓醫師所致。

然而在中國,對於維權行動的支持民意,看來仍相當小眾。以筆者認識的某位中國職業病研究者為例,他不僅受到威權體制的打壓,研究難以進行,成果難以發表,更要面對來自同事與親友們的質疑甚至嘲諷。諸如「顧好自己比較重要」、「不要把自己想得太偉大」之類的風涼話,反映的正是傳統華人社會普遍「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的自利心態。

即使在台灣,也有不少人對公共事務漠不關心,到對岸工作,也抱持著「只要不去採紅線」的心態,只關注在如何顧好自己生計與職涯發展。若不是這次疫情引發的危機感,而且是跨越不同社會階層的危機感,人們還會關心無權無勢者的利益嗎?挑戰威權政體的維權行動,還能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嗎?

一個社會的文明進化程度,不在於是否擁有最新進的科技或最耀眼的硬體建設,而在於一般民眾是否具備公民德行,包括是否關心公共利益、是否求真、是否能無懼權勢勇於揭弊、是否願意社會互助並關心無權無勢者的權益。社會制度的設計與政府的表現,其實反映著社會大眾的集體素質。

公共衛生的目的,在於保障全民健康福祉。在疫病蔓延之時,我們需要政府部門的專業作為,更需要優質的公民參與。每一個平凡的個人,都應該在自己能力範圍之內關心並監督政策,並善盡防疫工作中的公民責任。

本文刊登於蘋果論壇(2/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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