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 11, 2018

奴工島 讀後心得


週末,讀了姜雯的《奴工島》

根據書封內頁的簡短介紹以及兩位推薦者透漏的訊息,作者來自中國江蘇,是一位1989年出生的年輕女性,曾在荷蘭就讀大學,主修商業管理。2015年夏天來到台灣,進入政大就讀廣電研究所,201610月進入「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擔任中文教學志工,並積極投入救援與陪伴受虐外勞,以及關懷外籍漁工受刑人等工作。

本書,是作者20187月完成的碩士論文,紀錄她在TIWA擔任志工期間的工作觀察、心得與對外勞問題的看法。本書在201810月出版上市,出版速度驚人。內容揭露著台灣人如何苛待東南亞外勞。書封上標示著「體制殺人如麻」,書底標示著「空喊人權的外衣底下,是以人為奴的體制...」。

本書內容的確深刻,作者的確投入龐大個人時間與感情,陪伴這些遭遇不幸的外勞並傾聽他們的生命故事。作者文筆十分優美具文學性,也對台灣的外籍勞工制度提出許多批判。29歲的年輕人,願意關注底層勞動者的處境,令人感動。不過整體而言,我對本書有一些意見與疑問。

1.      有關文體。這本書到底是小說?還是報導文學?令人困惑。本書一開始採魔幻小說寫法,由一位枉死的外勞鬼魂作為敘事者,但在這之後,部分文體採故事體,描述外勞的遭遇,但也夾雜著TIWA工作者救援外勞過程的報導、工作人員(被稱為爸爸的管理人員)的個人經歷與想法、台灣政策與社會歷史背景等等。書的後半部分,又夾雜著作者與受刑人的書信往返、作者與外勞的互動經驗、作者想像外勞心情或作者個人心情的抒懷文。這樣的文體,頗令人無所適從。若採小說體,真實性不會是問題,但若採報導文學,讀者就會期待內容的真實性或可信性。

2.      本書的部分內容,應該是作者由TIWA工作人員轉述而得。例如,作者在文中提到(126),自己第一次見到寧寧是在201611月,是在庇護所。但在這之前,作者描述TIWA工作人員如何將寧寧從山上的民宿救援出來,此段驚險過程,作者生動描述事件發生的場景與對話過程,讓讀者誤以為作者身歷其境。

3.      有關研究倫理。本書是研究論文,研究者的身分並不全然是救援外勞的NGO志工,而是研究者。資料蒐集方法包括田野觀察與訪談,而受訪的對象,除了受虐或罹災的外勞、監獄受刑人之外,其實也包含NGO工作者。其中內容也揭露NGO的內部運作。不知這些受訪對象,都有被清楚告知研究者的研究目的嗎?本書後半部分,描述作者與受刑人之間的互動情誼,雖令人感動,但就研究倫理而言,這種互動關係似乎不平等,頗有令人疑慮之處。作者並未說明她如何思考研究倫理問題。

4.      有關作者的身分與定位。這本關懷在台外勞、關懷底層勞動者勞動人權的書,指出台灣勞動體制如何踐踏外勞人權,的確有其價值,也是對台灣社會的重要提醒。但本書作者是誰,卻只有書封內頁的短短幾行說明。一本文情並茂的書,作者卻沒有提供任何背景說明或心得感言,不免令人疑惑。例如,作者為何來台投入此研究?為何快速將研究成果發表出書?作者投入此研究與在台求學的過程,心得感想為何?對於更巨大的中國內部農民工勞動人權問題,看法如何?未來是否將繼續投入勞動人權倡議工作,並試圖進行國際串連?這些,是身為讀者的我,感到好奇的問題。

10月 21, 2018

為什麼我們需要公共哲學--桑德爾

邁可‧桑德爾。為什麼我們需要公共哲學:政治中的道德問題
(Public Philosophy: Essays on Morality Issues in Politics) 

本書的英文版出版於2005年,中文版出版於2014年,收錄美國著名政治學者桑德爾(Michael Sandel)發表於1980年代至2005年間的文章共30章,分為三部分。第一部份探討的是美國選舉政治中「道德」論述的角色;第二部分收錄作者多篇公共政策評論,主要針對商品化與生命倫理等問題;第三部分則檢視政治哲學的演化,並提出作者的看法。本書出版時,美國剛經歷911恐攻事件不久,愛國主義高漲,連任的小布希總統於20033月發動伊拉克戰爭。

第一部分「美國公民生活」

13~7章寫於柯林頓總統任內(1993-2001),第2章則發表於1988年。在這幾章中,作者指出,美國當代政治人物缺乏堅強厚實的道德價值,除了訴諸愛國主義、基督教信仰與家庭價值,鮮少提出能打動人心的公共論述,因而無法滿足美國人對於道德與心靈的渴望。以下概述各章內容,並提出我的讀後心得。

1章發表的時間約在1994年,此時民主黨柯林頓剛當選總統,結束長達12年的共和黨執政期(雷根、老布希)。作者指出,美國的民主黨與共和黨即使在許多政策議題上有不同看法,但均強調「自由觀」。然而作者認為,光是「自由觀」是不足的,他認為美國當代政治論述太過重視程序上的公正公平(所謂的程序共和),卻欠缺實質的道德論述、忽略公民德行的養成;在經濟政策的討論上,只聚焦在繁榮或公平,而忽略經濟制度對公民德行的影響。他認為,經濟制度的設計,應該要能促進民主政治必要的公民自我治理能力。他批評,進步人士只關注個人自由的保障,卻刻意在價值與道德上維持「中立」、不願介入社群意識與共善價值,而造成道德論述的空洞化。他回顧美國政治發展歷史中曾以道德論述為基礎的政治改革運動,包括十九世紀後期的廢奴運動、1920年代的進步時期,以及1960年代的民權運動,並分析公民論述如何退位、民主黨如何錯失改革契機。他認為,政治論述除了自由觀之外,更重要的是,需有培養民眾自我治理的政治環境,讓民眾對公共事務有一定的認知並能激發道德使命,成為具共善美德的公民。

2章發表於1988年,此時共和黨的雷根總統任期剛結束,再由共和黨布希總統贏得執政權。本章分析的是,為何民主黨人在雷根執政8年之後,依然出現敗給共和黨的「政治災難」。作者認為,主因之一是,民主黨的政策論述未對公民自理與社群問題提出令人信服的言論。他對民主黨提出建議,包括(63~65):應學習如何表達自我治理與社群觀念(他建議向雷根總統學習如何吸納不同的道德觀,第56~57)、應改善政治體制讓地方社群有更大的公共事務參與角色、應進行經濟結構的改革以改善階層上的對立、並應將道德與宗教融入公共生活。

34章發表於1996年總統大選前後,此次選舉柯林頓總統順利連任。作者指出,柯林頓總統能善用「道德論述」,尤其強調兒童的道德問題,透過強化父權論述,避免父權主義的反對。此次大選,民主黨輕鬆打敗傳統以來很會利用道德論述的共和黨人。

5章有關禮貌問題,發表於1996年柯林頓總統連任之後。當時政壇上出現的粗鄙言論,引發公共討論。作者認為,光談「禮貌問題」是不夠的,如此反會忽略政策爭議的本質。美國出現許多倡議道德與社群意識的團體,對此現象,作者認為,真的要重振社群精神,就必須正面對抗蠶食社會結構的經濟與文化力量,包括不受拘束的市場經濟。

6章發表於1998年,正當柯林頓總統因性醜聞而受到國會彈劾之時。作者將此彈劾事件與1974年尼克森總統因水門案受國會彈劾作比較,在尼克森被彈劾時,作者為國會記者。此篇比較是個人回憶與心情抒發文,主要的結論是,當時的公民社會受到比較強大的震撼,而柯林頓事件雖引發兩黨對立,但事件本身並不重要。

7章談到1960年代甘迺迪總統曾號召公民情懷,對美國人帶來的希望。作者呼籲,民主黨人應該學期甘迺迪作法,吸收共和黨人的強項(打擊犯罪、關心福利政策的負面影響),並強化道德論述。

我的評論:

1.      上述文章雖然主軸一致,但結構卻缺乏連貫性,其實是雜文集。作者對話的對象都是民主黨人(例如,如何讓民主黨人得以重振雄風,成為進步政黨云云。頁65)。我的疑問是,為何只對民主黨人對話?作為一般讀者的美國民眾或台灣讀者,我們為何要關心民主黨人如何重振雄風?僅對政黨及政治人物作呼籲,真的有助於民主政治嗎?社群意識,要交由政治人物來形塑嗎?作者在這些文章中討論的論點,蠻菁英政治取向的。

2.      政治論述為何空洞無物?政治人物為何提不出深刻的道德或價值論述?此現象在現今的美國應該比之前更加嚴重。例如現任總統川普的語言(讓美國再度強大),很簡單,也全然以美國經濟利益為考量,卻能成功獲取多數選民的支持。現今的台灣也是如此,粗鄙語言被視為直率不做作。此現象反映的,可能是公民素質的不足,但也可能是民眾對政治道德論述的懷疑。有關公民素質,與教育制度的工具化與自利傾向,以及作者在之後章節談到的[商品化]思維,應很有關係。有關對政治論述的懷疑,是來自經驗尤其是自詡進步的政黨,卻在取得權力後背離原先口說的價值。背叛感,可能也是民眾不再相信道德論述的原因。

3.      作者對於應如何改革不公平的政體或不正義的經濟結構,或是應如何提升社群意識,提出的看法太過泛泛之談,例如,對於該強調什麼道德或價值,或該採取什麼行動,其實未見具體主張或策略。

4.     此部分文章非常美國取向,設定的讀者是美國人,而且是民主黨人;討論的議題也是十幾年前的政治,若不熟悉美國當時的政治或社會脈絡的國外讀者如我就不容易理解作者主張。令人好奇的是,這麼美國取向的書竟能在台灣成為暢銷書。

第二部分 公共政策中的道德與政治爭辯

8~14章討論商品化問題,與作者後來出版的「錢買不到的東西」內容類似,強調商品化會造成社會危害(例如社會不平等的加劇),更會助長道德層面的腐敗。作者認為,後者更需關注。
8章,作者對於美國各州快速擴張的樂透彩政策提出批評。他認為此政策助長金錢遊戲,造成道德的腐敗。他也提到,反對樂透彩的人士時常僅強調社會危害問題,刻意迴避道德問題,但他認為,如此反而造成公共道德更受貶抑。台灣的觀光賭場(所謂博弈產業)的政策論述,也可觀察到國、民兩黨政策論述的道德棄守--只要有錢賺、能發展經濟就是好政策。

9章,有關侵入校園的商業廣告,包括由企業贊助的教材以及商業廣告,作者持反對態度,他認為,商業利益會侵蝕學生的思辨能力。

10章,作者對於結合商業手法的「政策行銷」,也採取反對態度。他認為,政策與商業行銷混為一談,把公民視為顧客,將貶低公共領域的尊嚴與權威。

11章,有關運動產業的商業化問題。職業球隊,是公民認同的來源,但也是一樁生意。作者的提問是,在高度商業化的職業運動產業,如何讓凝聚社群情感的球隊,得以免除商業勢力的勒索?如何讓社區的民眾擁有球隊的掌控權?此議題,不就與公司的民主治理問題類似?後者關心的,是如何讓私人企業不僅是資本家與股東的企業,也是工作者可掌控的企業。作者對此問題的思考與政策想像,很具挑戰性,不過社會共鳴可能不高。

12章,討論名人或歷史遺物的商業化。例如,拍賣甘迺迪總統的日記或內衣,有何不妥?作者認為,此作為的適當與否,取決於物品的屬性,但至少有兩點問題值得注意,一是,將屬於公共的物品私有化,二是,將私人物品公開化。

13章,作者對於美國大學盛行的「資優獎學金」制度提出看法。美國的高等教育學費昂貴,常春藤名校都是私立的。自1980年代以來,「資優獎學金」快速增加,成為許多頂尖大學競爭優秀學生的工具。此問題,美國與台灣的社會脈絡差異很大。與美國不同的是,台灣(所謂的)頂尖大學是公立的,學費便宜,不太需要用資優獎學金來吸引學生入學;反道是私立高中與中間層級的大學,常見以資優生免學雜費來招攬學生。這樣的招生手法,有什麼問題嗎?作者認為,若我們將教育機構視為是追求真理、培育公民道德的場所,市場化做法,就可能對教育精神造成腐化。以此類推,大學以提高薪資作為招募優良學者的手段,也有問題嗎?研究績效獎金,不就是以金錢鼓勵研究?也會造成腐敗問題嗎?作者的論點,在現今高度商業化的大學環境,如何引起共鳴?

14 章談的是,應該允許付費的汙染權嗎?以市場機制為基礎的汙染總量管制,是經濟學家提出的政策手段。亦即,固定地理範圍之內的汙染者,可透過市場機制,與其他汙染者交換汙染額度,如此可達成整體污染總量管制的目的,並且提高污染防治的效率。但作者認為此類政策任人厭惡,原因有三:(1)富裕者得以花錢來規避責任,造成不平等;(2)使汙染行為正當化為事業成本而免除其汙名;(3)侵蝕共同責任感(付錢請別人來做)。可衍生的是,鄰避設施的安親睦鄰補助、對危險工作的「危險加給」制度、夜班輪班工作的加給,不都是採取這樣的邏輯嗎?在道德上,有何問題?

對於上述章節,我很認同作者看法,然而,如何具體說明道德問題,是一大挑戰;此外,政策論述太過道德取向,其實容易遭受批評;例如所謂「正義之士」,時常是負面多於正面;高舉道德之旗,更容易遭受嚴厲檢視與批評。
  
第三部分非常政治哲學,看不下去,就不多說了。

10月 15, 2018

哈瑪斯之子—恐怖組織頭號叛徒的告白

本書2010年在美國以英文出版,中文版於2013年出版。作者摩薩,1978年出生於約旦河西岸,父親是伊斯蘭教教長,其父在巴勒斯坦社群中擁有崇高地位,也是巴勒斯坦激進組織「哈瑪斯」的創立者之一。摩薩從小受父親影響,他筆下描述的父親,具有宗教情懷,尊重並善待妻子,熱愛家人與同胞,是個具有道德與勇氣的人。

摩薩在1996年高中即將畢業之時因為購槍,被以色列政府囚禁;在獄中數個月期間,受到不少折磨與驚嚇,隨即被以色列國安局人員以軟硬兼施的手法,吸收成為以色列間諜。

摩薩的間諜生涯,從1997年持續到2004年年底。在這段期間,他貼身參與父親的武裝工作,親身經歷許多事件,包括以巴間不間斷的衝突、談判。摩薩替以色列國安局工作的期間,自己也經歷劇烈的認同轉變---從伊斯蘭成為基督徒、從認同父親到認同以色列與美國。2007年年初,他在以色列國安局的協助下赴美,半年後向美國政府申請政治庇護;2008年,他主動向以色列記者揭露自己的間諜經歷;2010年,這本與一位美國記者合著的書出版,當時以巴衝突不斷,此書一出版立即成為美國書市的暢銷書。

閱讀此書最主要的收穫,是對以巴衝突的內幕有更多的了解,包括巴勒斯坦人的悲慘處境、無權無勢的平民如何被自己的同胞欺凌、政治人物如何利用戰亂獲取自身政治與經濟利益、如何製造新聞操弄國際輿論、以色列如何全面監控與分化,當然也包含間諜工作的實作。對此重大國際紛爭,這本書提供了豐富的第一手歷史資料。

從社會心理層面來看,這本間諜告白,也讓人思索著「間諜」或「特務」這種工作的特質對工作者的影響。基本上,這種工作充滿欺瞞、背叛、告密、並從中謀取暴利。那些人容易被吸收?應該是熱衷於錢財、權力、社會地位的人,以及認同混亂或尚未穩固或沒有清楚信念的人。那些人特別會被鎖定?當然是決策圈內部、決策者身旁的人(阿奇補充,政治越威權與腐敗,越容易有間諜的存在)

本書後半部分,作者不斷闡述他對基督教的見解,讓一本揭露中東政治社會衝突的個人生命史,成為基督教傳教書,我認為是一大敗筆。作者似乎認為以巴衝突可以透過基督教教義來化解,這點我頗難以認同;他對伊斯蘭的許多負面評論也令人有點不安,我想他所批評的激進伊斯蘭,應該無法代表所有伊斯蘭吧?

Amazon網站上的讀者評論很多,其中有不少負評,包括上述,他對宗教的偏頗見解、不當以宗教來解釋本質為政治衝突的中東問題。另外也包括:認為作者英文文字能力不佳、故事敘述流於流水帳、缺乏真實人性的描述、認為作者認同加害者(以色列)、認為作者誇大吹噓自己在以色列國安局的角色、指出本書有不少內容不符合事實或不合理、認為作者過度迎合美國主流論述、認為作者高調揭露對於仍在巴基斯坦的家人造成傷害。作者身為間諜的道德問題,包括從中獲利的事實,也是被質疑的。有些評論者認為,本書有不少是虛構。負評很多,會不會太過頭了呢?

我同意大部分負評,但也覺得不應這麼嚴厲。畢竟作者自己撰寫的傳記,本來就會有選擇性詮釋,所有自傳不都是如此嗎?作者並不完美,不應苛求他要堅強勇敢又有智慧。作者作為巴勒斯坦人,身處哈瑪斯核心,在父親的光環下,應有許多來自外在與內在的困頓。作者的經歷令人同情,也很精彩,是很有價值的一本書。我想對於作者自身而言,書寫本身,也是反省與心理療癒的歷程吧?

9月 14, 2018

看不見的職業病?黃百粲醫師的提醒

鄭雅文

職業醫學專科資深醫師黃百粲醫師日前於「中華民國環境職業醫學會會訊」,以「台灣:一個依然看不見職業病的國家- 大數據的膚淺、謬誤、與傲慢」為題發表系列文章,分析台灣職災補償政策三大重要議題:(1)台灣的職業病是否真有低估問題;(2)台灣的職業病診斷認定與鑑定是否過於嚴謹;(3)勞保耗用健保資源是否真實。

針對第一個問題,台灣的職業病是否低報?

黃醫師認為部份學者(包括本人),僅以單一指標「職業病補償率」做國際比較,得出台灣職業病補償率太低的結論,太過輕率。因此,黃醫師依暴露類型將職業病區分為化學性、物理性、感染性、人因工程性職業病,又依疾病類型區分肌肉骨骼疾病、肺病、皮膚病、癌症、腦心血管疾病、精神疾病,作國際比較。他另輔以對台灣產業變化的推測,得出以下結論:

(1)       化學性職業病應無明顯低估的情形;
(2)       物理性職業病(但其實僅針對聽力損失做討論)嚴重低估,但屬情有可原;
(3)       感染性職業病可能低報,但此類疾病發生率低,因此影響不大;
(4)       人因工程性骨骼肌肉系統職業病,我國的認定件數在比例上不輸於日德,而法國太過寬鬆,並不可取;
(5)       職業性肺病,應有低報問題,但程度如何並不清楚;
(6)       職業性皮膚病,應有低報問題,但只要採取適當措施,可增加通報數;
(7)       職業性癌症雖少,但不一定有嚴重低報;
(8)       職業性腦心血管疾病並不存在低報情形;
(9)       我國在職業性精神疾病上已屬前衛,不存在低報情形。

對此,筆者認為,黃醫師用來作比較的台灣數據,是勞保職業病現金給付人次,及職業傷病管理服務中心通報人數的加總,但這兩種資料,屬性截然不同,如此加總(但肌肉骨骼疾病又不加總),是有問題的。此外,其他國家的職業病分類方式並不一致,以台灣的RCA員工罹癌訴訟案為例,此類疾病可歸為[化學性職業病],也可歸為[職業性癌症]。黃醫師的國際比較,資料來源不同,分類方式也不一致,其實難以得出結論。黃醫師另強調,台灣的[慢性化學性職業病]幾乎絕跡,但2018年8月最高法院的判決,認定262位員工罹患職業病,其實即屬[慢性化學性職業病]。

對於第二個問題,台灣職業病診斷、認定與鑑定,是否過於嚴格?

           黃醫師指出,目前向勞保局申請職業病保險給付的案件中,有一半案件有檢附由十大職業傷病診治中心或網絡醫院職業醫學專科醫師開立的職業病診斷書,對於這些申請案例,除非勞保承辦員發現明顯瑕疵,已完全免審,因此有90%逕予通過;而另一半申請案件,因為沒有職業病診斷書,因此由勞保特約醫師審查。黃醫師強調,後者的申請主張[千奇百怪],另外黃醫師也提到,台灣的勞工擁有11個層次的[主張或上訴]機會。他並強調,勞保特約醫師的專業審查,是決定申請者是否可獲得勞保職災給付的重要把關機制。

除非是內部審查者,外部人士很難了解上述資訊。建議勞保局應對外做更多說明,例如有多少案例送入審查?哪一類申請案最容易有弊端?所謂千奇百怪的主張究竟為何?以及如何改進申請或審查流程?

對於第三個問題,職業傷病衍生的醫療費用,是否存有轉嫁由全民健保支付的問題?

         黃醫師並不認為。他反指出,許多不應被視為職災醫療的費用,反而由健保支付,因此有許多「健保耗用勞保」的問題。

黃醫師並提醒,「若干企業遭勞工無理糾纏之慘烈,職安署與勞保局皆有案可稽。」黃醫師批評的,有不少來自本人研究團隊或個人發言,筆者將虛心檢討之後再加以回應。上述議題,也期待關心職業傷病問題的朋友共同深入探究與討論。


l   黃百粲,台灣:一個依然看不見職業病的國家- 大數據的膚淺、謬誤、與傲慢。中華民國環境職業醫學會會訊」系列文章(1/3~3/3)(2018)。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5UBiEtqgwBXzOkJ78ei-blYM5U_1RScG?usp=sharing
l   陳保中、潘致弘:職業災害通報及職業傷病鑑定制度研究。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研究報告(2017)。https://laws.ilosh.gov.tw/ioshcustom/Web/YearlyReserachReports/Detail?id=4948
l   有關「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之認定參考指引」之修訂,鄭雅文書面意見(2018/1/25)。https://ph617.blogspot.com/2018/09/2018125.html
l   有關「勞工職業災害耗用健保資源之現況與未來改善建議」,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向勞動部提出之政策建議(2018/9/10)。http://www.tyhma.org.tw/upload/news_files/file_upload/1536635951_612.pdf

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之認定參考指引 專家會議 書面意見(2018/1/25)

2018年元月,勞基法修法之後,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召開專家會議,討論「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之認定參考指引」之修訂。

以下為筆者個人意見。
1.    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異常工作負荷,不僅會提高腦心血管疾病的罹病風險,也會導致其他身心壓力疾病,包括代謝症候群、高血糖高血脂症、肥胖、消化系統疾病、精神疾病、睡眠問題,以及職災。值得注意的是,影響生理週期的輪班工作,已被「國際癌症研究署」認定為「極有可能」致癌因子(2A),流行病學指出,輪班工作會顯著增加女性乳癌的罹病風險。台灣目前有關過勞相關職業病的認定,僅侷限於腦心血管疾病,範圍太過狹隘。
2.    腦心血管疾病認定指引所列的目標疾病,大多屬嚴重疾病(例如心肌梗塞、心因性猝死),範圍太過限縮。參考國際經驗,許多先進國家的職災補償範圍,也包含較不嚴重的疾病(如疲勞、背痛、心理疾病),在獲得醫師(或職醫)的診斷下,可獲得有薪的「工傷病假」,薪資補償的財源來自職災保險基金。「工傷病假」的落實,可確保罹病者的休息權,亦可藉由早期介入,預防疾病的惡化。
3.    勞基法的修法,預期將造成整體族群的彈性輪班型態或工作負荷量些微提高。因為群體的暴露風險將整體往上偏移,而影響的族群又為數眾多,預期將會造成大量疾病個案(disease burden)的出現。但在個別的個案身上,將很難看到工作負荷小幅提升所造成的影響。也就是說,就個案而言,提高的風險將非常不明顯,所以個案認定是有很大侷限的。
4.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認定指引上所謂的過重負荷標準(例如,每月延長工時超過100小時、80小時),均已超過勞基法規範的工時甚多,是不應存在的違法工時。
5.    認定程序應簡化,以降低進行個案個別審查的行政成本。建議採「推斷認定」(presumption of occupational disease)方式,簡化認定程序。例如,在美國、加拿大與許多西方國家,警察消防員罹患心血管疾病,職業傷病補償法以廣義『推斷認定』而非個案因果關係,來認定為職業病。請參考「職業病了嗎」(第318-319)。又例如丹麥,有長期輪班事實的女性工作者,若罹患乳癌,只要能排除特定個人因素(如家族史),即可被認定為職業病並獲得補償。台灣目前的「職業病種類表」,即採『推斷認定』原則,但實務認定程序上,仍斤斤計較於個案的個人因果關係。
6.    實務建議:(1)採「類型化認定」,對於過勞問題較嚴重的高風險產業(例如運輸業、保全業等),或對符合「過重負荷」定義的職業族群(如快速輪班、高工時),訂定出相對應的職業病種類表(應不限於心腦血管疾病),勞工在符合過重負荷的勞動狀況下,一旦發生目標疾病,在排除個人風險因素之後,即應廣泛認定為職業病,如此,將可降低勞保局的工作負荷。(2)上述「過重負荷」勞動條件,可與職安法第六條第二項第二款定義的過重負荷做連結,方便勞動檢查,以督促雇主落實預防責任;若雇主的預防責任有被履行,但仍發生過勞職災,則概括認定,由職災保險直接給付。(3)若採「類型化認定」,可能造成勞保的過勞職災大量增加,或可考慮在過勞疾病上,讓勞保的職災與勞基法的職災脫勾。(4)建議此次認定指引小修即可,有關制度的改革,建議在「職災保險法」單獨立法時,整體一併檢討修正。

8月 25, 2018

柏林仁心:十九世紀末期的德國醫學發展


讀書會朋友推薦的影片,非常精彩。
這是去年(2017)出品的德國電視影集,一共6集,每集50分鐘,故事場景是1888年的Charite醫院。根據維基百科的資訊,這是歐洲最大的大學附設醫院,附屬於柏林洪堡大學與自由大學,設有許多研究中心,一直是德國最活躍的醫學研究重鎮,已出過十幾位諾貝爾生物醫學獎得主。
故事裡的人物,部分是虛構的,但有些是大名鼎鼎的醫師與科學家,包括著名的病理學家也是社會醫學先驅維蕭(Rudolf Virchow)、發現肺結核桿菌也是細菌論的奠定者柯霍(Robert Koch)、發明白喉血清療法的生理學家畢林(Emil von Behring)、免疫學家艾里西(Paul Ehrlich)。後面這三位,後來都拿了諾貝爾生物醫學獎。另外還有日本醫學界的重要人物北里柴三郎,當年也在科霍的研究室裡工作。
從影片中,可看到十九世紀後期傳染病蔓延的狀況。當時生醫科學快速發展,科學家忙著探索疾病的成因與解藥,也不斷有重大突破,對於生醫研究者而言,應該是士氣高昂、充滿科學樂觀主義的黃金時期。不過生醫界的競爭、互鬥、排擠,競相爭逐利益與個人名聲的心態,頗令人會心一笑。
當時德國皇室不穩,一連換了好幾位德皇。鐵血宰相俾斯麥大權在握,原先強力鎮壓勞工運動,後來因為新德皇的態度,而推動不少社會政策,包括影響深遠的醫療保險與職災保險。

維蕭身為醫界大老,大力支持社會醫學與醫療制度改革,但也投入基礎醫學研究,在醫界一言九鼎的地位,令人印象深刻。
影片中也可看到歐洲醫院與教會的緊密結合。護理人員與修女一起工作,女性神職人員甚至是護理人員的管理者。不過在第六集,這樣的狀況出現改變,宗教信仰快速被科學知識取代。

當時Charite醫院的護理勞動條件不佳,工作負荷很大,感染疾病的護理人員甚至被神職人員趕走。護理人員的工會運動原本受到打壓,不過後來政府態度轉為支持。
另外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歧視猶太人的社會文化是當時社會常態。更令人震驚的是,當時的動物園竟將南亞國家的人放在園中,當成展示品,顯然是種族歧視非常嚴重的年代。

8月 19, 2018

職災補償,如何回應不平等?


案例:疑因長期超時工作導致憂鬱症[1]
個案為50 歲之男性,擔任塑膠成型機台的操作員,在該公司從事同樣工作年資達十年。每天的工作內容為,將機台門開啟,把成型的塑膠產品自機台中取出,檢視產品是否有缺陷,視情況做手動加工,在此同時機台門關閉,繼續射出下一個成品,再把機台門開啟,把下個成品取出。每日工作不斷重複上述動作。
個案每日工時約12 小時,每月休37日。午休用餐時間半小時,但用餐時機台仍不斷運作,個案負責的機台由同事接手,公司每半小時更換一梯員工輪流休息用餐,夜班用餐時及工作中須要上廁所時,也是依循此原則。若有不良品(NG品),員工必須先打下班卡,再繼續製作,以補足當日的NG品數量,但補NG品的「額外」加班時間並未列入工時紀錄。
個案在該公司工作的第6年,開始出現失眠與焦慮症狀。至A醫院精神科就醫,醫師診斷為「睡眠障礙、 焦慮症、重度憂鬱症」。個案申請留職停薪一個月,但為無薪假,復工後因工時很長且須輪班,無法持續回診治療。個案在診斷有精神疾病症狀的四個月後,某日下班返家途中自橋上躍下,送往B醫院急診並接受手術,除了有多處骨折與挫傷之外,也診斷有低血鈉、膀胱結石、泌尿道感染等疾病。個案之後至C醫院精神科就診,診斷有「重度憂鬱症」,服用抗憂鬱症藥物治療。個案表示,時常無法達成公司要求的產品生產數量及良率,但若不配合加班會影響收入,他並表示,因主管的言語貶抑及威脅而感受壓力。
本案經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執行職務所致疾病」。
上述案例,呈現了當代台灣勞動現場的一隅。這樣的職業傷病,雖非典型,卻也具體呈現了許多勞動者的處境。
工作者在勞動過程中遭受的制度性壓迫與歧視,在日復一日的勞動過程中失去身心健康、失去尊嚴、習得無助,甚至失去生存下去的意義,如此的損害,如何補償?以重分配政策給予最弱勢者最大的福利,能真正彌補經濟生產過程對工作者造成的傷害嗎?職災補償,如何回應社會不平等?
東京大學高橋哲哉教授在《犧牲的體系》一書中指出,「犧牲的體系」雖有許多不同樣貌,但共通的是,一些人透過另一些人的犧牲而獲取利益,並將剝削的關係制度化。他指出,「犧牲的體系」得以建立與穩固,不僅是政治權力運作下的產物,也思想與文化機制運作的結果,後者透過教化、修辭、信仰、認同、美化等方式,讓犧牲者同意並接受被犧牲的角色,成為穩定體系的環節。高橋質問的是,誰在決定誰要犧牲?對於犧牲者的補償金,難道就可以合理化犧牲?獲利者應負什麼責任?廣大的沈默大眾,難道沒有責任嗎?他進一步強調,「犧牲的體系」之所以存在,最大癥結的是大多數人根本不知道或者不願易理解別人的犧牲,或者認為別人的犧牲很合理,或者根本不認為有犧牲存在(高橋哲哉(李依真譯), 2012(2014))
美國政治學者Iris Young在其著作《正義與差異政治》一書中指出,對於社會不正義的探討,往往太過聚焦於分配的結果,而忽視了壓迫過程本身帶來的不正義;她並指出,壓迫的樣貌有五種,包括剝削、邊緣化、能力弱化、文化帝國主義與暴力(Young, 1990(2017))
職業傷病的發生,往往不是意外,而是意料之內,業主為了利潤將人視為生產工具,在事故或傷病發生之前漠視勞動保護責任,在事故發生之後規避損害賠償責任,而工作者為了生計不顧安全與健康,在發生傷病之後無奈接受看似無法改變的命運,默認與接受職業傷病風險,成為穩定「犧牲的體系」的環節
若從上述觀點來檢視職業傷病問題,我們可質問的是,只重視績效產值而不重視勞動者安全與身心健康權益的經濟生產模式,不就是一個巨大的犧牲的體系?職業傷病,不就是「犧牲體系」的產物?血汗勞動,何以成為慣習?除了勞雇關係的權力不對等,是否也是文化信念的產物?補償金,是否讓犧牲者的犧牲看起來像是有得有失的等值交換,而掩蓋了犧牲本身隱含的社會不正義?職災補償,如何回應分配與程序上的不平等?

參考文獻:
Young, I. M. (1990(2017)). 正義與差異政治 (陳雅馨譯). 台北: 商周.
高橋哲哉(李依真譯). (2012(2014)). 犧牲的體系:福島、沖繩。. 台北: 聯經.



[1] 摘錄改寫自2016職業病鑑定案例彙編,第26-31頁,201612月。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委託台大醫學院附設醫院設立之「職業傷病管理服務中心」出版(https://www.osha.gov.tw/1106/1196/10141/10151/10154/18763/

醫療保健政策:台灣經驗

導讀與討論 江東亮:《醫療保健政策:台灣經驗》(第三版)。台北:巨流出版社,2007。 本書由臺大公衛學院前院長江東亮教授撰寫,於1999年出版,於2003年再版,再於2007年出版第三版(目前已絕版)。本書詳細介紹臺灣醫療政策的早期發展歷程,並提供豐富的歷史脈絡與統計數據,是瞭...